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电子天平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电子天平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电子天平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单位
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用于新厂房质量控制实验室日常称量操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供货范围:分析天平, 0.1mg、0.01mg各1台
仪器部件:电子天平主机、配套打印机、电源线、通讯接线、说明书、合格证、仪器校验报告、标准砝码等。
服务类:仪器验证(3Q验证)、人员培训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
2.3 交货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5500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电子天平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代理商的业绩以生产商的业绩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最新查询记录为准)。
(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授权书,且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项目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额的五倍。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半电子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相同)的潜在供应商,将在其触发信息的相应环节实时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该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冻结其参与项目的相关权限。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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