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质比价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百万分之一天平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项目编号:HXZC—高峰(CG)—202411054。
2.项目概况及比质比价范围2.1项目概况:百万分之一天平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商品品牌 | 质量标准 |
1 | 百万分之一天平 |
| 台 | 1 | 不限 | JJG1036-2022天平检定规程;JJF1847-2020电子天平校准规范 |
2.2项目名称:百万分之一天平采购项目
2.3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
2.4项目预算:人民币 38.00万元(含税13%)
2.5比质比价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交货工期:合同签订60日内。
2.7技术(服务)方案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应配置)
2.8交货地点: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
3.报价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生产证明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诚信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货源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生产日期需在2024年1月之后,非中国本土生产的原装进口合格全新产品,不得混用国产配件,不得使用翻新配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出厂化验单(原件或加盖有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发货清单等货物随行单。必须提供报关单(原件或加盖有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能证明其为进口产品的其它材料。
3.7投标人有该主要设备安装资格并负责安装,并调试至正常使用。
以上条件任何一项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4. 报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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